关于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办学〔2007〕5号文件(附件2)精神和我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要求,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2、本科生评选比例为4%;
3、各学院评选名额如下:第一临床医学院:10人
第二临床医学院:6人
第三临床医学院:8人
永兴集团新入口:24人
护理学院:8人
管理学院:7人
生命科学学院:9人
信息技术学院:5人
听力与言语科学学院:2人
生物工程学院:2人
外国语学院:2人
研究生处:11人
4、评选条件请查看省教育厅文件(附件2)
请符合省优毕业生评比条件的同学将附件1要求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整,于3月11日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附件1:2007届省优毕业生评比文件.rar
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