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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简章

发布日期:2010-03-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

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江北区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要求(甬政办发〔2009〕106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直接淘汰。截至报名日,凡已通过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在笔试分基础上加5分。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分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管理、民法(医事)、计算机四个专业,四套试卷。除公共卫生管理、民法(医事)、计算机三个专业考相关专业知识外,其余专业均考公共医学基础知识。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医疗卫生专业内容为公共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卫生管理、民法(医事)、计算机为本专业的相关知识。

(四)考试时间、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公告通知。

(五)报名人数若低于各专业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指标数。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相应核减指标数后在10名及以上的专业按2倍、其他专业按招聘专业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不含加分)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相应核减指标数后在10名及以上的专业再分别增加3名, 其他专业按招聘专业指标数再分别增加2名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参加体检人员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向区卫生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区卫生局将安排其复检。如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未向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的,将不再安排其复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按各专业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采取函调或到校考核等办法,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顺次递补。

(三)公示、录用

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江北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故造成拟录用名单空缺的,不再递补。录用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根据考录情况,凡被录取的人员,须服从区卫生局的统一分配。

六、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公开报名。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现场报名,填写《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并携带学校核发的2010年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本次相关考试。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8日至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8号,人民路口,华康家私城东)。

(四)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公告。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局,0574-87668281。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局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68284,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电话:87668183。

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一览表

2、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招考专业及要求附表1.xls

2010年招考应届生报名表附表2.xls

附件如不能打开请进入就业网查看:http://job.zjtcm.net/news/572010331154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