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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关于从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温岭市关于从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关于从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中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现将招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温岭生源(或父母一方为温岭户籍)的医学卫生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网络教育、军队院校地方生)毕业生。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考对象。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4、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往届医学卫生类毕业生需同时具备相关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 日—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报名办法:应届医学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迁出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往届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上述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7:3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4日上午8:30—10: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

面试对象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录用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行。不足1:2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上线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定。

五、体检、考核和录用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录用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温岭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考核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会同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择岗:公示结束后,公开进行择岗。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放弃择岗的,在同职位中不再递补。

录用:8月下旬考生须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解除协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6178788、86128086。

附件:温岭市卫生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详细信息请见就业网:http://job.zjtcm.net/news/572010479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