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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公 告

发布日期:2010-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公 告

根据《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医科类高校毕业生101名,其中,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8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1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2名。详情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本市各级卫生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学历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考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的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4日—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分别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

滁州市卫生局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50-3523344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0-3118021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50-3510810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英语四级证书或及格成绩报告单、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时间证明,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的不受此限制)。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岗位。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4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分别为一张试卷。(详情见附件一)。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合成。

(四)其他

1、博士生免试;硕士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试。

2、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或分数、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卫生局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审核后,在滁州市人事人才网、滁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市卫生局设立市直医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2797。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附件二:《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附件一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xls

详细信息请见就业网:http://job.zjtcm.net/news/5720105581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