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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卫生局关于2010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0-07-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4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考专业和计划:招考专业25个,招考计划244名。

招考计划详见《2010年苍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毕业生(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紧缺专业户籍不限,详见附件1);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以上职称。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年龄:大专毕业生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放宽到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放宽到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职称放宽到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考对象不包括全民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专业进行资格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的办法。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填报志愿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等三类;妇产科、儿科、心电图、影像、病理等专业指标,本县户籍(本县生源)临床医学专业可以报考。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14日至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另发)。

4、报名地点: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锦园大厦四楼)。

5、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苍南县户口簿(苍南县生源须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2010年毕业生另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大学生“村官”(提供苍南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少数民族证明(提供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独生子女证明、农村二女户证明(提供由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审核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

四、招收办法

1、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5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

(2)妇产科专业:诊断学

(3)儿科专业:诊断学

(4)眼视光专业:诊断学

(5)耳鼻喉专业:诊断学

(6)心电图专业:诊断学

(7)口腔专业:诊断学

(8)口腔技术:口腔修复学

(9)药学专业:药理学

(10)病理学专业:诊断学

(11)病理技术专业:诊断学

(12)医学检验专业:血液检验学

(13)影像专业:影像诊断学

(14)麻醉专业:麻醉学

(15)护理专业:基础护理学

(16)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临床营养学

(17)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流行病学

(18)妇幼保健专业:诊断学

(19)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诊断学

(20)中药专业:中药学

(21)康复医学专业:诊断学

(2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临床检验仪器

(23)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诊断学

(24)生物技术专业:微生物学

(25)会计专业:会计学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报名人数少于招考计划,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

2、考试加分: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满3年的加5分,工作满2年的加3分,少数民族加5分,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加2分,计入总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7分。

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专业、分志愿进行招收。按报考专业岗位条件招收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入体检、考核,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专业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笔试分数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核。如高学历人员在本学历专业岗位条件未能录取的,可以按志愿再参加符合本专业低学历岗位条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直接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优先聘用。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根据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等要求,由考生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的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事局、苍南县卫生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6470339868881517

苍南县人事局苍南县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1:《2010年苍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0年苍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苍南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

附件下载:

详细信息请见就业网:http://job.zjtcm.net/news/57201079101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