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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暑假和秋季出国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快我校高校教师国际化进程,为广大教师出国进修或交流提供便利,应对当前境外教学研究机构日益提高的外语水平要求,经浙江师范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协调,同意共同举办2023年暑假和秋季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须完成总课时约320学时(以上外最后通知为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3年暑假7月9日—8月4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线下)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职教师执教,课时为180学时);第二阶段,秋季学期(2023年秋季开学至2023年12月底)周末在浙师大杭州校区(文二路125号)培训,由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授课,课时约为140学时。

二、相关政策、要求

1.在学要求:以教育部公派生全日制外语培训的相同要求安排教学和考试,学员必须准时出席培训期间的全部课程(包括其它学习以及规定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上、下课,中途一般不得退学。结业考试时间和要求等与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的考试相同,考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2.成绩使用:凡期末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与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相同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此成绩可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项目的英语达标要求,有效期为两年。

3.教学管理:独立编班,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班主任老师1名,以负责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4.学习费用: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学费大约为6000元,另加书费200元左右,校内培训学费大约3500元(已含资料费等),共计9700元左右。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期间食宿自理,浙师大外语学院主管老师会协助安排酒店。

三、报名要求和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并于525日下班前将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校本部教师培训学费由学校、学院按5:5比例分担,参加培训的教师顺利通过结业考试并需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后予以报销,培训期间食宿自理;附属医院自行制定相应办法。

后续视报名情况组织线下摸底考试,收到各校汇总名单后,浙师大外院负责人会统一发送邮件,要求报名老师提交英语水平证明。培训人数将控制在90人左右

联系人:周奇威 86613616 20353894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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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