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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24号)要求及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培养方式中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研究生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科研创新、研究生学位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等3

本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研究生院下达学院的项目申报名额为:教学改革项目3项(其中课程思政至少1项目)、示范课程2项、示范团队不限额见附件项目申报向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倾斜原则上,已有校级教改项目较好建设基础的项目优先推荐。

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项目,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未通过结题验收和其他各级各类未按期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立项项目若未按期完成验收,将取消负责人2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资格。

立项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省学位办备案公布后予以立项建设,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评估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验收合格予以认定。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或团队122日(周)下午16:00前按要求将《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学院教科办4A217),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725963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617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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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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