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按照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否则将退回重填:
1、 报送的申请表审批表电子稿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2、 学生申请审批表:
(1)“学校”、“院系”、“专业”、等要填写全称,如“永兴集团新入口”、“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等。
(2)“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9年05月。
(3)“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6)“成绩和综合成绩的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500(名次/总人数)。
(7)“主要获奖”情况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分条填写,并标注序号,内容包括获奖时间和奖项名称,如“1、2008年9月,获国家奖学金”。
(8)“家庭户口”和“收入来源”里A、B选项,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电子稿采用在选项上加下划线方式选择。
(9)“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德智体美方式表现,字数不少于500字。纸质稿申请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写签字。
3、“年级推荐意见”、“院系意见”栏不能空白,要写明“同意”或“不同意”。纸质稿须加盖院(系)公章。
4、名单汇总表“入学年月”按“YYYY年M月”格式填写。
5、国家助学金备案表中“资助档次”填写“一档”或“二档”。
电子表.rar
学生处
200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