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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2)开学初考试报名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一、二教学周将举行开学初考试,现将考试报名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设立单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重学课程考试、提前修课程考试、缓考课程考试、课程跟考等类别,除2008-2009学年第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以外的所有类别考试必须事先提出考试申请,申请并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体育课程不及格者须参加重学,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上报教务科。

2.重学课程考试的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受理及批准,成绩以实际分记入档案。重学者若采取跟班听课形式的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考试,若为开设重学班的则参加重学班该课程的单独考试,未交费者所参加的教学活动不予承认,也不予录入成绩。

3.缓考课程考试的申请须凭当时缓考申请表(书)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如因2008-2009学年第1学期课程缓考而申请参加本次考试者,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均以60分记入成绩档案。

4.提前修课程考试、课程跟考的申请须凭当时办理的课程修习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考试成绩以实际分数记入成绩档案。

5. 重学、提前修、缓考课程以及课程跟考等的实验、实践考核可以在本学期与开课班级一起考核,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相关教研室向教务科联系解决。

6.请相关同学于2008年12月25日(周四)下午4点之前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审核。